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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收集·使用同意书

1. 收集·使用目的

本同意书旨在就阁下向本律师事务所委任案件时,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·使用事项取得阁下的同意。

2.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

  • 一般信息:姓名、居民登录号码、住址、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等)
  • 案件相关信息:案件经过、对方当事人信息、相关证明材料等
  • 敏感信息(如适用):健康信息、犯罪记录等

3. 收集·使用目的

  • 案件委任及委任合同的订立·履行
  • 法律顾问及法律代理业务的执行
  • 事务联络及文书寄送
  • 法令规定义务的履行及纠纷应对

4. 保存及使用期间

  • 基本保存期间:案件终结后 5 年
  • 相关法令另有义务规定的,依该期间

5. 拒绝同意的权利及不利后果

阁下有权不同意个人信息的收集·使用;但不同意时,法律服务的提供可能受到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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